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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工作方案范例6篇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5-05-10 05:21:53

  前言:中文期刊网用尽心思挑选了土地整治工作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以“三严三实”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厅关于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强化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问题的整改落实,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举一反三,剖析根源,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不断健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廉洁高效、敢于担当的管理队伍,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支撑。

  (一)积极查找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市土地管理情况,参照去年国家审计署审计重点和其他市州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纠正。

  1.土地规划计划执行方面:重点查找建设用地“寅吃卯粮”、建设用地规模超规划计划控制规模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维护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的严肃性。

  2.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征收方面:重点查找少批多征、超越权限批地、未批先征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少数地方少付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社会保障资金落实不到位、套取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费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维护群众权益。

  3.建设用地供应方面:重点查找虚假“招拍挂”出让土地,违规协议出让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违反《划拨用地目录》规定划拨建设用地,违规“毛地”出让建设用地和超出用地控制标准供应建设用地,违反国家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规定低价出让建设用地,违规向限制类、禁止类行业供地,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土地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4.土地违规抵押融资方面:重点查找用公园、绿地、广场等社会公益设施用地抵押,用未完成征地拆迁手续土地抵押,高估地价抵押,以及重复抵押、直接办理虚假国有土地使用证用于抵押、挪用土地抵押融资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规范土地抵押融资行为。

  5.耕地保护方面:重点查找耕地面积有所减少、质量有所下降、耕地保有量低于目标考核量、基本农田划定不合规、基本农田闲置荒芜、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不实等问题,深化整改落实,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存量建设用地规模较大方面:重点查找建设用地征而未供、供而未用问题,结合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察后续整改工作,着力盘活利用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推动节约集约用地。

  7. 违规使用土地方面:重点查找用地单位以租代征、非法占地等用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深化整改落实,依法依规组织查处,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8.工业企业用地方面:重点查找工业企业用地容积率和投资强度不达标、开发强度不够等问题,督促用地企业限期整改,完善工业用地评价、考核、监督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工业企业土地开发强度

  同时,配合财政等部门,督促整改审计发现的违规减免、返还、少征土地出让收入,土地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违规安排支出和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少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挪用、套取土地整治资金等问题。配合发改等部门,向社会公布开发区评价成果。

  (二)着力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结合职能转变、深化改革、依法行政等要求,着重从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两个层面入手,进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

  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规范计划管理,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管理。

  2.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研究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积极研究解决用地审查报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稳增长用地需要。

  3.完善建设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供应程序,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加强闲置土地监管,促进闲置土地利用,探索土地供应前期开发政策。

  4.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落实特殊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

  5.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强化国有土地资产保护,依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做好确权登记服务工作。

  推进建章立制要遵循部、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着力政策协同,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各地要依照规定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从确保国家和省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层面加强研究,进一步推动制度政策落到实处。

  (一)研究方案与部署阶段。市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各区市县、园区局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迸一步统一思想,部署全面整改。

  (二)深化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从制度建设上研究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市局有关责任科室要将本级及各区市县、园区的整改情况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局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同时,市局有关责任科室要根据分工要求,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制度性成果。

  (三)整改报告阶段。市局梳理汇总本级及各区市县、园区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建章立制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省厅。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局“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另文通知)领导下进行,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上来,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班子,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专项整治行动。

  (二)从严从实实施。要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工作。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围绕建章立制,要注重问题导向、充分调研论证,把准实情,提出实招,务求实效,着力破解难题,提升支撑服务能力。

  通过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税收违法行为,发现地方税收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完善征管方式,堵塞税收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次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由全市地方税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稽查局、分局、征管股、税政股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于稽查局,具体开展本地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整治工作。

  重点检查主管税务机关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房地产业项目。稽查部门实施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时,应对纳税人的每个项目应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含核定征收的企业)和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等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一并进行税收清算。清算时重点审核纳税人成本不实、隐匿分红收入和关联交易价格偏低项目。

  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于2014年4月开始,10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根据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拟定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对象,公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等前期工作,为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收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通过召集企业开展座谈会、部署动员会等形式。深入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和税收自查正常,集中辅导企业开展地方税收自查,对企业自查应补税款按规定组织入库。

  (三)检查实施阶段(5月16日至9月30日)。对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房地产业项目坚持户户过点原则,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总结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总结,结合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普通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完善管理办法和制度,达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目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克服懈怠、畏难情绪,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税收违法案件要求的重要举措。增强做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稽查局牵头抓,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以十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小区生活居住环境,促进“三城同创”工作深入开展。

  整治工作坚持五项原则:一是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单位包保与主管部门相配合的原则;三是政府主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四是问题排查与问题整治相结合的原则;五是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1、小区规划执行方面。对照小区原有规划,完善小区绿化、亮化、道路等公共配套设施。

  2、小区管理方面。主要包括成立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等。

  3、小区方面。为手续齐全并愿意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业主,予以及时办理。

  5、其他方面。主要解决房屋质量、小区监控、给水排水、公共健身娱乐设施等问题。

  为保证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城建成商住小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集中整治办公室和五个工作组。集中整治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县城商住小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情况汇总和工作督查。工作组主要负责具体包保小区的突出问题整治,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分别从监察局、执法局、住建局、国土局、梅山镇、环保局、规划局、房管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自来水公司、消防大队、燃气公司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集中整治工作组。各组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6、违建问题的认定,由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拆除违法建设,由所在乡镇、县直单位包保。

  8、长效机制的建立问题,包括物业管理办法、小区物业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会议制度等,由房管局牵头负责。

  各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一个小区进行试点。根据清理核查组提供的小区突出问题台账,会同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对照规划,明确任务,制定试点小区整治方案,报集中整治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分小区制定整治方案,报集中整治办公室备案后,全面组织实施。

  对照小区整改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个人,实行盘点消号。

  县城商住小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根据各工作组的要求,对照各小区整治工作方案,组织人员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工作效果。

  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相关管理部门及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小区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小区综合整治是县委、县政府推进“三城同创”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充分体现,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行动。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标准,细化方案,落实措施。所抽调人员,原则上一律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中精力专司负责小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努力营造人人理解、支持、配合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依法清查整治各种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农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等违法用地行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合理保护耕地,经县委、政府同意,在*乡召开全县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现场会议。这是继开展县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以来,县委、政府针对违法用地采取的又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当前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打击各种违法用地行为的坚定信心和决心。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全面清查、分类处理,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公正执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刚才,县国土局陈江局长宣读了全县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方案,*乡唐虎书记就*乡清查整治违法用地试点工作情况作了非常好的发言,特别是*乡唐书记的发言,给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并了很好的建议。要率先开展清查整治工作,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气魄,这充分说明了*乡党委、政府班子是团结的,是一个有战斗力、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的班子,也说明国土干部对法律法规的把握准确、业务素质高、能力强。历时2个月的时间清查整治违法用地3627宗,成效非常显著,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鉴*乡的成功经验,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后几个月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今天本来是石县长来讲话,但由于市里有领导来*,各乡(镇)主要领导都来参加会议,说明大家很重视。下面,受石县长的委托,我就这次全县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正视当前存在的严重违法用地行为。近年来,我县抓住国家促进中西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尤其是在国家不断加强和深化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和用地制度,在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既服务了发展,同时也有效保护了耕地,可以说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违法用地非常严重等问题,且有逐步蔓延、愈演愈烈之势,成为当前我县土地管理中最为突出、最为复杂、矛盾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数量大。据统计,20*年至2009年10月,县国土局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5430宗,涉及违法用地面积600亩。其中,仅*一个乡就查处违法用地3627宗,面积达400多亩。发案率之高,涉及违法占用土地之大,影响之大。二是范围广。在1997年全县开展违法用地清查时,违法用地主要集中在边远欠发达地区和一些矿山企业。近几年,违法用地行为开始明目张胆地向城乡集镇和公路交通沿线扩张、蔓延,国土资源管理法律尊严受到了直接挑战。同时,违法主体也在发生变化,少数政府部门、工商企业、城镇居民,以及少数党员干部等成为违法主体,查处难度较以前明显增大。三是反弹快。近年来县政府多次组织拆除违法建筑,但每次拆除过后不久,违法建筑很快又死灰复燃。最典型的例子是昭彝公路沿线违法用地,先后清查了不少于5次,但这一路段违法用地行为还是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违法用地时有发生。

  (二)认真分析违法用地行为如此严重的原因。我县违法用地行为如此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管理方面的问题。2002年乡(镇)国土所上划县级管理,部分土地管理职能随之向县级转移,乡(镇)政府片面地认为土地管理只是国土部门的事,对土地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辖区内发生的违法用地,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甚至明知故犯;同时,在国土系统内部,由于基层管理人员不足,执法力量弱,用地审批服务不尽到位,日常巡查监管、宣传不到位,违法用地发现、制止、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等,都是违法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建房违法用地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二是机制方面的问题,近年来国家为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对土地供应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对经营用地要求严格实行招拍挂出让,从政策上限制了土地的供给。由于我县与之相适应的建设用地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土地市场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滞后,没有收购储备足够量的土地投入市场,满足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用地需要,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私下买卖土地,成为规划区违法用地的主要原因。

  (三)高度认识开展违法用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县违法用地已经成为制约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的一大障碍,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不管有多大困难,都要坚决依法清查整治。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将对我县产生全方位的负面影响:一是将严重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用地,不仅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往往还人为地制造或激化矛盾,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特别在当前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政策,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会直接对我们争取资金、申报项目造成影响,甚至面临被省、市实施土地限批的严厉制裁,这个责任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难以承担的。二是将面临严格的行政问责。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国家资源部联合下发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已经从去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按照《处分办法》规定,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同时《处分办法》对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触犯土地管理规定都作出了相应严厉处理的规定。所以,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做好工作,不出问题。三是将严重阻碍“两保一高”即“保护耕地、保障发展、高效利用”目标的实现。严格土地管理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国务院硬性规定了18亿亩耕地保护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如果我们不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和强力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就不能完成“两保一高”战略目标。根据这两年情况看,国家治理违法占地行为的决心不容置疑,态度坚决果断,力度逐渐增大,所以我们一定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做扎实。

  针对目前我县违法用地行为的实际情况,单靠国土部门是根本无法制止的。为此,在这之前,县委、政府要求国土局在认真总结龙街和*开展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专门研究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刚才,陈江局长已经宣读了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把握好“坚决查处现行行为、依法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的原则,以敢打硬仗的决心,务求必胜的信心,强势推进整治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把握政策、讲究方法。开展违法用地清查整治,既要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把握政策、讲究策略,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要坚持调查摸底在先。各乡(镇)要在有关部门、基层国土所的配合下,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分类梳理,准确定性,为下步处罚整改工作打好基础。对排查情况,要严格按照“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登记造册,实事求是地上报,向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出现包庇、庇护,瞒报、错报、漏报等现象,这也是清查整治工作的关键,它直接关系到整个工作能否实现全面、彻底,公平、公正、透明,最终影响到整个清理整治工作效果。若有此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要坚持思想教育在先。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要坚持“无情执法,有情操作”的原则。各级干部必须深入一线,耐心细致地做好违法用地群众的思想工作,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做在前,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让群众主动配合调查,自觉接受处罚,化解矛盾,减少损失。三要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在先。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支持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带头做好职工及亲友的工作,禁止任何人为违法用地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等阻碍影响清查整治工作。

  (二)狠抓重点,力求突破。一要突出重点区域。当前,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都摆在乡、村集镇规划区和一些主要公路沿线。必须盯死看牢这些重点区域,集中力量予以突破。二要突破重点对象。清查整治工作不可避免会遇到阻力。对待个别“钉子户”,首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但对那些主观态度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甚至暴力抗法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做到“查处一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三要查处重点案件。对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违法用地,要坚决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历史遗留的,要把握政策口径,依法妥善处置。同时,要敢于碰硬,依法坚决严厉打击任何违法用地行为,依法、公平、公正推进清查整治工作。

  (三)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查处打击只是整治违法用地行为治标的手段,要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还必须把清查整治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服务与监督并举,惩治与预防并重,建立健全监督防范违法用地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做到常抓不懈,才能确保不反弹。一是要把清查整治工作与推进我县国土中心所建设结合起来。在全县合并设立国土中心所,是去年县委、县政府为整合我县国土资源系统现有人力资源,切实解决基层国土所人员少,执法力量分散的实际问题,而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实施重组整合近一年多以来,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决策的正确性和可行性,从*乡的违法用地清查工作中,我们也看到了基层国土所重组整合的初步效果。但中心国土所的建设还有待加强,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要以这次清查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为契机,认真查找国土中心所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症下药。着力改善基层国土中心所办公条件,进一步提高国土中心所服务效率,增强国土中心所监控、预防、处置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能力。二是要把清查整治工作与健全和完善我县土地供应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是当前国家土地供应的基本政策,而没钱“蓄水”,导致没“水”可放,是长期制约我县土地储备运营工作的大问题,也是违法用地行为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尽快加以解决。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县级土地储备运营专项基金,解决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问题。资金来源按规定在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违法罚没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另一方面,要严格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对国家划拨供地目录以外的土地,一律严格实行招拍挂处置,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力度。确保在市场化条件下土地供应的公开、公证与透明,有效防止土地供应中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三是要把清查整治工作与耕地保护,土地执法监管的制度化建设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土地巡查网络,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严厉打击蚕食、破坏耕地的行为。在这里,我要特别一下关于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村级信息员的有关问题。乡(镇)国土所合并设立中心所后,要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到底、到边的问题,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国土资源管理村级信息员制度,是当前唯一有效、可行的办法。县国土局要认真调查,抓紧研究,在广泛征求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照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协助县国土部门加强对中心所人员的管理,监督、指导中心所执行好、落实好巡回办公等工作制度,各中心所要主动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确保机构合并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不混乱、不间断,防止可能出现的管理真空。四是要把清查整治工作与规划管理结合起来。借这次机会,充分发挥乡(镇)规划管理的作用。五是要把清查整治工作与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近年来,我县工业、交通、水利、城镇建设任务重、时间紧。很多区域随着工程建设,周围违法建筑迅猛增加,一定要坚决遏制。六是要把清查整治工作与理顺各方关系相结合。土地执法涉及城镇规划、交通、公路管理段、路政等部门,执法中往往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特别是国土所上划后管理滞后。

  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了确保这次清查整治违法用地工作取得成效,县政府成立了*县清查整治违法用地工作领导组,由我任组长。会后,各乡(镇)也要立即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机构,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县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清查整治违法用地行为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这次清查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在15个乡(镇)全面清查整治违法用地行为,时间为3个月,工作阶段已在方案中明确(工作方案本应该由县清查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印发,但由于没有公章,因此由县国土局印发)。在这次清查整治工作中,各乡(镇)乡(镇)长、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各国土中心所所长是本中心所管辖范围的直接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今天会议的要求,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切实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县领导组办公室要搞好协调沟通工作,统筹协调好各方力量,认真搞好情况收集,及时分析研究解决清查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清查工作中,首先要停止一切正在进行的违法用地行为,决不允许出现边清查边违法的行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深入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宣传开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重大意义,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有关政策,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切实在全县专项行动期间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四)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为了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将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责任人要予以问责。整个清查整治工作要坚持“四个必须”:一是摸底工作必须深入细致,不允许有遗漏;二是土地丈量必须准确无误,不允许粗心大意;三是实施处罚必须统一标准,不允许优亲厚友;四是清查整治工作必须公开透明,每一个程序完成后,都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乡(镇)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如果发现干部在清查过程中有欺上瞒下拿好处、走过场等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

  (一)对于土地清查工作中收取的各项税费、罚金,一律全额上缴县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划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安全稳定和健康有序发展。

  (一)依法整治与有序操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整治标准,又要注意人性化执法,鼓励自查自纠,做到打击不法和有序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二)综合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此次活动主要集中治理“证照不齐全、安全无保障、质量不可靠”等三个方面问题。

  (三)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相结合的原则。县政府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按照整治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负责各自范围内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原则。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重拳出击,确保实效。同时,要注意及时总结分析典型案例,完善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一)不符合规划要求。无证、无照经营或未经批准已建或正在建设的加油站(点)、违规流动加油站(点)。

  (二)不符合安全要求。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健全,安防设施建设未到位,技防设施未正常运行,保险柜质量不达标及设置不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油库。

  (三)不符合质量要求。违规批发、零售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以及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加油站(点)。

  为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也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协调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企业做好专项整治配合工作。

  (一)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职责:负责组织当地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供电所、建管办等相关单位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负责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

  各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配合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做好整治工作。具体职责和整治内容:

  工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牵头负责查处、取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加油站(点);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掺杂售假、以次充好、销售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

  安监局: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规操作行为和安全隐患;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安全工作的指导。

  公安局:负责在联合执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工作过程中提供执法保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和扰乱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的不法分子。

  消防大队:负责加油站(点)防火安全及消防设施情况的检查,做好消防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质监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国土局:负责对加油站(点)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未经审批许可私自占用土地的加油站(点)。

  住建局:负责对加油站(点)的规划许可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村镇规划要求、未经规划审批许可擅自建设的加油站(点)。

  交通运输局:负责核查成品油运输车辆的营运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资格证,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供电公司:负责对非法违法从事经营的加油站(点)的停电、断电工作,并拆除其非法经营使用的供电设施。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1年1月6日至2月28日,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成立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计量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烈的整治舆论氛围。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组织、指导、督促加油站(点)根据县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制止其非法经营活动,组织拆除加油机、油罐等与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对全县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类建立成品油调配、储运、销售、安全管理、防范设施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相关台账及拆除相关设备的加油站(点)情况,报至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切实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成员单位要予以配合。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根据各乡镇报送和反馈的情况,对摸排、清理、检查中发现的重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整治,对违反相关法规的经营行为,采取暂停营业、限期整改、停止建设、依法取缔,直至拆除。

  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整治标准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情况在全县通报,并建立全县成品油企业信息库,作为今后依法监管的依据。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全县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健全成品油市场管理机制。

  (一)强化舆论宣传,实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有关成品油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报道整治目的、意义、内容和效果,形成良好的氛围。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建立重大案件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二)严格督查考核,务求整治实效。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并进行考核评比和专项通报。

  (三)严明工作纪律,积极稳妥推进。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全县统一要求,掌握原则,把握标准,积极行动,严禁不作为、乱作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具体责任人责任。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中明确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指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分配天津市“十二五”期间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规模224万亩,国土资源部下达天津市2012年60万亩、2013年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整治任务,全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度天津市共完成5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67万亩,圆满完成年度任务。2013年度设立了5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面积约52万亩,均完成项目设计工作,项目实施稳步推进。

  为适应土地整治工作形势需要,在国家以及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国土房管局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方案及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关于规范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文件,进一步就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基础调查技术标准、实施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和验收环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制度依据。

  为切实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天津市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各区县分别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国土、财政、农业、水务、项目辖区内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着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一是在项目申报阶段,充分征求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并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字盖章的土地整治项目征求意见书为项目立项的要件之一。二是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方案应充分征求意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符合当地实际。三是在项目实施阶段,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开展农民自行开发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平整、水土保持等单项工程可由项目所在地村民承担。四是项目建设全程,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实行多方监督,村民意见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五是项目建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作为管护承担单位和管护责任人,进行日常管护工作,确保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要求,执行项目“五制”,即法人责任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防护林网等单项工程,凡是需要招投标的,一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过程中,一是聘请专业监理单位和项目区农民对工程实施全程监理;二是强化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工程造价有预算,材料进场有检验,关键部位有鉴证,工程进展有日志,确保建设工程各个环节规范运行。

  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普遍缺乏资金,只有少数项目可以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其余项目均为自筹资金项目。由于缺乏资金支持造成各区县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积极性不高,推动工作阻力较大。且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拨付程序繁琐,拨付进度与工程进度不匹配,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近几年随着土地整治工作的发展,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均设立了土地整治专门机构,但人员存在着缺乏系统性在岗培训,对土地整治行业了解不精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土地整治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市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竣工预验收等技术性工作,对人员土地整治专业技术知识要求较高,从业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工作上看,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的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监管,仅对于规划设计单位需要具备天津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证书,其他各类参建单位均未进行准入管理,对其完成的质量成果更是缺乏有效评价,从而影响了项目建设的成果质量。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对新增费的使用范围、预算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渠道不畅通,从财政部门申请专项资金比较困难。建议国家出台具体新增费使用程序规定,明确新增费由各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门机构安排项目和管理,增加地方的可操作性;进一步扩大新增费的支出使用范围,使用新增费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也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为了适应新时期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需求,国家先后出台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预算定额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编制规范》等一系列文件标准,建议在此基础上,尽快出台土地整治行业的工程招投标、监理方面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标准,规范和指导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结合不断出台的标准、规范,建议广泛开展针对土地整治基层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有关人员的整体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与部土地整治中心、高校以及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的沟通交流,学习好做法、新观念,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团队合作意识强的服务队伍,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建议一方面借鉴其他行业部门的经验,建立土地整治行业资质管理体系,出台对招投标机构、勘测、规划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考核评价办法,形成参见单位准入退出机制;另一方面借鉴其他省市做法,成立专门的土地整治协会,负责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优化土地整治行业队伍,确保土地整治市场秩序。

  [2]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20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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