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方式公布!西安市公布这九类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7-15 00:42:34
西安网讯(记者 黄敏 实习记者 张资凡)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执法领域明显问题,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投诉举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全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及问题线索收集受理方式。
(一)“逐利执法”问题。公安交管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公安交管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公安交管部门“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公安交管部门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公安交管部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不正确履行法定管辖职责问题。重点整治公安交管部门对本行业法定职责认识模糊,部门之间、辖区之间相互推诿导致出现执法“飞地”和监管“盲区”,执法履职不严谨,怠于执法、越权执法等问题。
(七)企业、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问题。重点整治公安交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主动深入企业、群众听取意见建议,与企业、驾驶人员面对面交流较少,对群众投诉举报回应迟缓,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积案较多等问题。
(八)源头治理意识不强,监管执法过于被动问题。重点整治对趋势性、苗头性违法问题分析研判不及时,预防的方法不到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疏于对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对行政相对人缺少教育引导,未将违法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导致违法苗头演变为实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个别案件演变为多发性案件等问题。
来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2号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法制处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执法领域明显问题线索。同时,反映举报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应当具体详细,应将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供,倡导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反映人有关信息及反映举报内容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