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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农村厅征集专家人选组建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10-15 22:08:25

  近日,广西农业农村厅印发了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专家人选组建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的通知》,逐步加强和完善广西区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建立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

  (一)接受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从事农田建设管理项目的评估论证、规划设计和预算审查、规划设计变更、工程建设价格、竣工验收等有关技术工作。

  (二)依照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法律和政策,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农田建设管理领域发展状况,对我区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田建设管理现在的状况较为熟悉。

  (三)热心农田建设管理事业,愿意参加广西农田建设管理业务评议、论证以及咨询服务等工作,能够依法依规完成评审任务或有关咨询任务。

  (四)从事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农村服务、农业经济、耕地管理、农业水利、道路交互与通行、工程勘测考察、规划设计、预算编制、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技术推广和管理工作,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相关行业行政管理5年以上。

  (一)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个人申请类:合乎条件的专家个人填写《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专家个人申请表》(附件1),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推荐类型: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的情况下填写《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专家单位推荐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入库审查。个人申请材料或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农田建设管理处会同相关单位对申请或推荐加入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确认。

  (三)审核公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合乎条件的专家在广西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自治区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

  (一)请各单位积极鼓励合乎条件的专家报名(人数不限),相关材料于2019年6月29日前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以便建库。

  (二)建立专家库管理制度,将合乎条件的专家,录入专家库,并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库后,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需要和专家工作变动情况,可不定期报送个人申请表和单位推荐表申请或更新原有信息,由主管处室对专家库中的专家及时做补充、更新、调整。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梁雄,联系电线。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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