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12-12 14:29:40
正义既要看得见,也要讲得明。党中央和最高检格外的重视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明白准确地提出“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最高检就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法律文书说理工作出台了专门意见。我院结合基层院实际,认真分析法律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主动性不强、说理能力不够、质量不高问题,将提升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水平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用心用情做好每一份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担当思维,提升履职主动性。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结论的作出,检察机关主要是通过法律文书予以呈现,法律文书是人民群众评判检察工作的一把标尺。检察机关要将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入额院领导应以身作则,发挥好办案示范引领作用,以扎实作风带动检察官担当作为。把释法说理作为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有效措施,引导检察官树牢释法说理主体责任,主动转变重结论轻论证思想,自觉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
注重能力培养,提升说理准确性。释法说理的质效与检察官说理能力息息相关,应将提升法律文书释法说理能力纳入检察官素能培训内容,聚焦提升检察官综合归纳事实、全面分析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和准确文字表达的能力,加大培训资源投入,不断的提高检察官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的能力。严格按照最高检要求的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制作,适时开展法律文书评选、工作经验交流、典型案事例研讨等活动,解决检察官能力不够、不会说理的难题。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常态化开展释法说理优秀检察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持续提升检察官文书制作水平。
区分不同对象,提升说理实效性。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是在准确阐述认定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证据“三性”做必要分析,采用说理对象易理解接受的方式,释明法律适用的理由和依据。检察官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安机关要运用法言法语,联系事实、证据等主客观要素对案件做全面分析;对审判机关要对事实细节的判断、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进行说理,运用规范语言反驳辩护人提出的不合理辩护意见,来提升诉讼质效;对案件当事人,则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年龄、文化程度等情况做说理,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工作规范性。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必须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法律文书的说理范围、程序、方式和要求,明确法律文书“向谁说理、在哪一部分说理”,推动常态化开展释法说理。案件管理部门应将法律文书说理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和用印审核内容中,对释法说理不充分、不规范的文书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对评查发现的不规范和不论证说理问题建立通报机制,持续增强检察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
今年4月,习在重庆考察时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我始终关注民生问题。今年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我通过热情参加、进一步探索,真切感受到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担当作为,守护民生福祉,因时因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检察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该院以特殊群体权益保障为着力点,积极办理医保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案件,把民生“小事”做细、把实事做好。在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同时,该院与县妇联制定《关于建立完整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的工作意见》,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我关注到,某健康咨询公司虚假宣传,谎称能提升青少年视力,误导王某等6名未成年人接受视力矫正服务,后因矫正无效发生纠纷,该公司注销致受害者投诉无门。该院立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在受害者申请后,帮助群众依,最终该公司退还了全部费用,在当地引起较好反响。
“一老一小”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我还了解到,该院在办案的同时,推动民政部门走访全县13家养老机构,从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方面助推养老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该院还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高质效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抓住“六一”、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教育,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方式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同时,今年初,该院对群众反映集中、长期未得到解决的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问题做监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全面履职尽责,走访检查163户经营户,没收或责令拆除违规照明设施312套,查处违规商户9户,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该院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处方售药”乱象,依法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对全县药品零售公司进行集中整治,推动155家药品零售企业应用互联网远程问诊系统,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新时代新征程,党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加高的要求,我也有几点思考和建议:
第一,努力提升办案质效。习反复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检明白准确地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和基本价值追求,要紧紧围绕解决民生热点问题及重点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持续加大涉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力度,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二,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检察之力”助力“社会之治”,优化检察建议办理社会化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说理性,加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注重法律文书说理、以案释法,以法治化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筑牢长治久安的法治之基。
第三,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要坚持把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为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贡献出更大、更多、更好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公开听证为抓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去年以来召开检察听证会81场,通过办理个案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抓理念转变,促听证常态化推进。该院党组把检察听证纳入重点工作,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将工作任务压实到每一名办案检察官、落实到每一件案件中。入额院领导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选取30件重大复杂案件主持公开听证会,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同时,对于听证效果好、矛盾纠纷化解到位的承办检察官进行正向激励。
抓履职保障,促听证优质化管理。该院制定5项制度,明确公开听证案件范围、具体程序、经费保障等内容,打牢制度保障;公开选聘22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社会型+专门型+法律型”听证员库,通过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听证典型案例培训,增强听证员的履职意识;建成集设备联动、证据展示、网络听证、同步录下声音和影像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开听证室,以数字化、专业化赋能检察听证工作。
抓关键环节,促听证规范化运行。该院注重选取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合理选择听证员并做好事前沟通,确保听证员全方面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和听证重点,更好地发挥听证中立作用。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及时解答听证员提出的疑问,让当事人充分表达利益诉求和抗辩意见,听证员客观中立进行讨论。听证结束后,办案检察官及时将处理决定反馈给听证员并充分阐释原因,防止听证流于形式。
抓手段融合,促听证最大化质效。该院围绕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涉众类、特殊群体类案件,通过检察听证释明法理、事理、情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办案环节。针对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该院将“上门听证”和“家门口普法”相结合,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将案件法理情讲透,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风尚。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该院在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过程中进行公开听证,切实发挥好检察听证促成共识、凝聚治理合力的作用。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千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祖国未来和民族希望。近年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要求,积极打造“星辰”未检品牌,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聚焦主责主业,注重工作质效。该院坚持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三年来共依法逮捕39人,提起公诉32人,对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依法介入侦查19件。同时,该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轻微犯罪的28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心理疏导、生活安置、司法救助等方式救助20名未成年被害人,持续传递检察温度。
加强综合履职,凝聚保护合力。针对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消费、提供有偿陪侍以及无证驾驶电动车等问题,该院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监管部门整改落实,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该院通过支持起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先后支持适格主体提起民事诉讼案件10件,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案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例。围绕督促监护、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处遇等工作,该院与当地妇联、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建5项工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效稳定发展。
注重法治教育,提升宣传成效。该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角度、多维度开展普法教育,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巡讲活动,通过进行法治讲座、案例剖析、法律咨询等,增强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同时,借助新媒体优势,开办线上法治教育课,拍摄预防性侵害、家庭教育宣传片等,进校园、进社区,受众达5万余人。该院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近距离了解未检工作成效,共商保护举措,汇聚保护合力。
近年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从始至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热情参加禁毒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城固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依法规范办案,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效。该院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态势,在办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时依法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建立信息通报和案件会商机制,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今年以来,该院批准逮捕毒品案件5件5人,其中已起诉4件4人。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时,该院坚持“一案双查”,同步审查洗钱犯罪线索,追踪涉案资产金额来源和去向,办理的一起毒品类犯罪自洗钱案件入选陕西省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为涉毒洗钱犯罪线索发现、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等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立足检察职能,注重毒品犯罪源头治理。该院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这一抓手,主动融入禁毒工作大局,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时发现,嫌疑犯存在通过客运车辆运输包裹毒品进行交易的情形,严重危害道路旅客运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深入调查核实后,依法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合力筑牢寄递安全防火墙,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寄递毒品等违禁品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寄递安全。
深化宣传教育,形成防毒拒毒强大合力。在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该院加强与公安、邮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寄递安全宣传和禁毒宣传,增强群众防毒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该院积极地推进禁毒宣传进校园,举办“防范青少年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滥用、守护青春绚烂绽放”主题活动,组织60余名学生现场旁听贩毒案件庭审,现场对学生们开展内容丰富、意义深远的拒毒防毒教育,让禁毒警钟在校园长鸣,为创建青春无毒校园营造良好氛围。
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活动,干警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刘涛/摄
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该院信访接待窗口调研。 刘涛/摄
“我们现在已恢复生产,多亏检察机关帮企业渡过难关……”近日,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某生物科学技术公司回访时,该企业负责人肖某向检察官由衷表达谢意。
今年7月,段某等17名工人向城固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称在某生物科学技术公司务工多年,但从今年3月至今被拖欠工资26万余元。受案后,检察官立即调查核实,并积极与欠薪企业沟通联系。了解到该企业为当地有名的公司,因困难未能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如果老员工离职,生产线面临停工风险,企业就只有倒闭一条路,工人们也会面临失业。”肖某希望与被欠薪工人和解,表示目前已联系到新的加工订单,并提出了明确的支付欠薪时间表。
一边是工人拿不到劳动报酬心急如焚,一边是企业因经营困难一筹莫展,怎么来实现最优解?办案中,该院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与护航企业未来的发展同步推进,一方面协助被欠薪工人收集证据,另一方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促进检察和解为企业纾难解困。检察官从法理情多角度释法说理,积极促成双方和解。最终,17名工人都表示愿意继续留在该生物科学技术公司工作,双方现场达成分期支付被拖欠工资协议。目前,该企业正按协议约定支付欠薪。
“本店已应用互联网远程问诊系统。”这样醒目的标语最近出现在陕西省城固县的每个药店内,已成为当地群众口口相传的新鲜事。然而,就在不久前,违规销售处方药却是当地药品零售行业的一大顽疾。针对这一问题,城固县检察院依法履职推动全县155家药店应用互联网远程问诊系统,既规范了处方药销售行为,也极大提升了群众购药的便利性。
今年1月25日,该院根据群众举报摸排药店售药情况时发现,多家药店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问题。办案检察官认为,处方药药理作用较强,如不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指导使用则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违规销售处方药扰乱了处方药管理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随后,该院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规范处方药销售秩序,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为督促整改落实,该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座谈会,提出可参考学习外地处方药管理经验,探索推动县域内药店应用和发展互联网远程问诊系统的建议。
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和座谈意见,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向全县药店负责人讲解互联网远程问诊开具处方药流程,积极推动应用互联网远程问诊系统,常态化开展电子处方备份情况检查工作,确保开药必有方。近日,该院检察官回访查看整改效果时发现,155家药店已应用了互联网远程问诊系统,“云上医师”成了药店经营的好帮手,也成了老百姓安全用药的好管家。
“我当时就是想挣点生活费,减轻父母的经济压力。没想到把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竟闯下如此大祸!”当警方通过银行账户查到李某时,17岁的李某心有余悸地说道。
去年5月的一天,李某添加了一个陌生人为好友。闲聊中,对方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想借用李某的银行卡转账并承诺事后给1000元报酬。李某感觉出借一次银行卡就能解决两个月的生活费,便抱着侥幸心理答应了。次日,李某便将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交给对方使用。事后,当李某联系对方时发现已被其拉黑。此时李某感到莫名的恐慌,当公安民警告知其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转账诈骗资金160余万元时,李某不知所措,既害怕承担刑事责任,更觉得对不起家人。
今年5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陕西省城固县检察院审核检查起诉。该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考虑到李某系在校生,平时表现良好,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监督帮教的条件,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谢谢检察院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牢记这次教训,好好完成学业,告诉身边的同学以我为戒,警惕‘帮信’陷阱,不当电诈‘工具人’。”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李某激动地说道。随后,根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要求,有关部门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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