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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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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土地整治这么整70万群众受益!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9-19 16:20:45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力支持下,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从实际出发,以农村土地整治为平台,紧紧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这条主线,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各方满意。

  “十二五”以来,市国土资源局抓住了国家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力度的良机,积极争取了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土地整治项目,总面积达510万亩,投资51.4亿元,其中:2015-2016年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225.9万亩,投资22.7亿元。通过狠抓项目的规范管理,使全市耕地得到较好保护,农民得到实惠,大规模的中低产田变成了渠、沟、路、林、田、电、井相配套的高标准农田,全市近50%的耕地质量得到一定的改善,实现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的良好效果,近600个自然村,涉及约19万户、70万群众受益,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十分明显。

  通过平整土地、清理弃土、兴修灌溉与排水设施、田间道路、生态防护林等工程措施,有效提升了项目区灌溉和排水能力,土壤结构得到了改善,土壤盐碱化减轻,土地等级平均提高1-2级,项目区内农田耕作条件、村社的农业生产交通状况和生活条件得到大大改善,耕地质量和投入产出效益大幅增高。初步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农业格局。

  “十二五”期间,实施土地整治项目390万亩,其中新增耕地37万亩,经实际调查,亩均粮食年产量550斤左右;原有耕地面积约300万亩,亩均增产粮食200斤。综合分析,使得项目区群众人均增收达800-1500元。

  通过平地缩块、渠道衬砌,建筑物配套等工程措施。项目区内斗农渠水利用系数由原来的0.82和0.85分别提高到现在的0.95和0.96,每轮的灌溉行水期也缩短了3-5天。根据几年来的实际测算,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后,亩均年节水约60立方米,按照“十二五”395万亩的整治规模年可节约灌溉水量23700万立方米,按现行水价计算每年至少可节约水费3240万元,降低了农田灌溉成本,提高了农田灌溉效率,而且省时、省工、减轻了农民田间耕作劳动强度。

  项目区选择了适合本地生长、抗病虫害的优质树种,采取植树沟换土、修筑垄道、实行宽林带、大网格造林,使防护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部分项目区树木成活率达到 90%以上。

  “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共栽植农田防护林800万株,按株距、行距2米计算,折合林地面积4.8万亩,有效提升了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降低了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影响。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渠道衬砌、新建机电井、疏通支沟以下排沟并配套建筑物等工程措施,使项目区内基本实现了灌排配套,项目区耕地得到一定效果灌溉,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排涝标准达到30-50年一遇,提高了抗灾减灾能力。

  为切实做好土地整治工作,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切实增加我市耕地面积,完善农业基础配套设施,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土地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调。旗县区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乡镇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旗县区政府对工程建设负总责,旗县区国土局作为项目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全程推进、全面监管;统筹协调财政部门、林业部门、供电部门、水利部门等各个有关部门,做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又快又好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建立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项目总监、项目区乡镇、村社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参加的五级土地整治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各有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质量所有的环节开展全程监督检查;主要领导要做到土地整治工作亲自统筹,工程质量上的问题亲自过问,整改事项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做到指挥在一线,协调在一线,处理问题在一线,督导工作在一线,落实责任在一线。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一是以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审计制”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台的土地整治相关管理制度为基础,制定质量管理、设计变更、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等制度,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施工公司、监理单位的责任、权力义务,使项目工程管理科学规范;二是建立现场督查制度,不定期深入施工标段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对工程质量和进度情况做通报,对提高工程质量和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发挥积极的作用;三是建立工程建设“倒计时”制度,倒排工期,自加压力,落实工程进度,提升工作效率;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和约谈制度。对工程质量上的问题多或造成工程不能正常实施的项目参见单位纳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在巴彦淖尔市范围内从事土地整治相关业务;对工程质量上的问题较多、不重视工程质量监管的旗县区国土部门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四)化解矛盾,服务企业。一是建立矛盾化解机制:县级成立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安、司法、信访、国土等部门为成员的矛盾化解领导小组,乡镇组建矛盾排查工作组,村社成立议事协调小组。二是动员施工公司换位思考:最大限度地考虑群众的利益,农忙我备,农闲我抢,错开农忙,不占农时,保证工期,不误进度。三是建立管护机制:土地整治完工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以群众为主体的管护机制,签订责任书,明确村社专人负责管护,做到项目竣工,管护跟上,确保整治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宣传,合理引导。一是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整治建设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发动群众,教育群众,消除农民的顾虑,增强农民对土地整治工作的信心,增强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好的典型、好的做法,鼓励创先创优,营造和谐推进土地整治的氛围。三是支持群众全程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事前参与,关注民生,梳理民意,做好项目规划设计;事中参与,征求群众意见,实行项目质量群众否决,加强质量监督;事后参与,在乎民心所向,一直在改进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确保工程服务年限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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