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443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7-05 02:32:27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引领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44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杭州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坚持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慢慢地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规范流转工作,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力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1、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根据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我市2015年—2018年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10个区、138个乡镇、1814个村、78.32万户,确认承包地块267.3万块、面积181.21万亩,完善合同并建立登记簿75.97万份、颁发新版承包经营权证73.32万份,2019年组织并且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回头看”,落实解决31125户承包证未发证到户问题,发证率达到98.57%,同时,通过强化承包档案管理,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文件材料来归档,实现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步部署、实施、检查和验收,进一步稳定了农户承包权。
2、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早在2009年就以杭州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快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意见》,对土地流转总体目标、根本原则及资金扶持、用地政策、金融服务等具体措施进行了明确。通过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落实财政奖补资金,激励和推动土地流转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市耕地流转面积约120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63%左右,使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实现有效分离。
3、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流转)行为,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杭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10〕13号),成立杭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明确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和转让、农村集体“四荒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交易、农村房屋租赁权转让等8类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各区(县、市)也先后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区(县、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据统计,2021年全市农村产权市场交易1714宗,交易金额20亿元,其中农村土地流转交易金额1.96亿元。
4、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一是出台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管理办法。2010年印发了《杭州市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市农办〔2010〕54号),对合乎条件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核发杭州市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二是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于2014年,推动省农信联社杭州办事处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信联杭办发〔2014〕46号),对已经取得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且合乎条件的经营主体,按照土地流转的实际面积、流转收益评价估计价格、贷款期限等因素,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
5、培育发展家庭农场。2019年,印发了《杭州市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杭乡振组〔2019〕2号),明确家庭农场培育提升具体目标和工作举措。同年,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杭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明确杭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及程序,并明确评定为杭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给予一次性8万元的奖补。各地也陆续出台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政策意见,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发展。截止2021年底,全市累计录入名录家庭农场5296家,其中评定为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504家。
1、探索承包关系“长久不变”途径。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的实际,积极争取上级试点,探索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路径,给农民吃上定心丸。
2、探索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出台《关于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做必要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等“标准地”建设。一是统一流转。由村集体引导农户通过折价入股、保底分红、谷物计价等方式统一集中流转土地;二是统一建设。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强村公司、国有平台等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上,对流转土地按照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或经营主体需求来做土地综合整治,完善农田路沟渠等“农业标准地”建设,实现经营主体“拎包入住”的需求。三是实行统一招租。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对建成的“农业标准地”按照设定的产出效益等进行统一对外招商。四是统一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在标准地建设过程中,配套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用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做深“农业+”文章。
3、加快“浙农经管”贯通应用。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迭代“浙农经管”应用,持续优化完善财务管理、预警监督、土地承包管理、资产(资源)台账管理功能,积极拓展预算管理、票据管理、强村公司、飞地抱团等应用场景,贯通农业农村部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实现部省市县乡村贯通应用,提升数字化管理效能。
4、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修订完善《杭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评定及监测办法》,扎实开展示范社创建和动态监测,强化示范社示范带动作用,充分的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户、联市场的优势,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