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5-02-06 17:32:38
针对当前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多发,人民群众和保险机构反映强烈的情况,2024年4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
该项专项打击工作的成效如何?2025年1月3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举措成效情况,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金融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李有祥、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副局长陈颖、山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吕伟东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发起全国集群战役40余次,依法立案查处保险诈骗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3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超过15亿元,有效净化了保险市场生态,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有力捍卫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华列兵表示。
据华列兵进一步介绍,各地公安机关一方面聚焦重点、精准打击,分析保险行业生态与犯罪态势,将跨机构、跨行业、跨区域实施的具有职业化、产业链特征的犯罪团伙作为打击重点,聚焦人民群众、保险机构反映强烈的车险、人身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创新类险种等重点领域,相继打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职业保险诈骗团伙,遏制犯罪势头;另一方面凝聚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发挥专项打击引领作用,强化执法协作,推动构建反保险诈骗新模式,完善“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打击涉保险犯罪行刑衔接质效,还主动向有关部门与单位发送“两书一单”,即《公安经侦提示函》《公安经侦建议函》和《风险预警备案单》,积极推动金融部门加强监管和社会治理。
发布会上,公安部还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包括利用高档二手车制造事故进行骗保类;虚构、夸大、伪造企业雇员伤情骗保类;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退换货规则骗保等新型手段类;以赠送首年保费名义招募发展下线骗取受害人投保获取高额佣金类。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妨碍了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
在十大典型案例中,以山东公安机关侦破的意外健康险案件为例,吕伟东表示,这一团伙主要是利用该类险种出险次数多、赔付少、审核程序简易等情况实施犯罪。这类案件的主要特征:一是犯罪分子一般单独或两三人结伙作案;二是网上投保,网上索赔;三是以小额保费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故意制造意外受伤事故后重复索赔,进行恶意骗保。根据专项打击工作统一部署,山东公安机关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全力打击整治各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全省共立保险诈骗案件180余起,抓获嫌疑犯330余名,打掉团伙40余个,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保险市场正常秩序。
“2024年4月至11月,为打击遏制保险欺诈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联合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部署开展了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合力侦破了一批群众关切、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探索形成了一套高效、精准的案件线索筛查和行刑衔接配合模式,为持续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李有祥表示。
李有祥具体介绍说,在强化统筹部署方面,各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深化与部、省、市、县四级公安机关的联动,以团伙型、职业型保险欺诈违法犯罪为打击重点,聚焦车险、雇主责任险等欺诈风险突出的险种和渠道,组织行业集中排查、高效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批重大案件;在运用科技赋能方面,各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利用反保险欺诈信息平台和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等智能工具,融合公安警务资源,显著提升疑点筛查、欺诈定位、资金追查的准确率。开展专项打击工作期间,各地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累计移送可疑线万余条;在协作配合方面,各级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积极与公安、司法、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构建合作机制500余项,建设一体化反欺诈协作平台220余个,在信息共享、线索串并、案件侦办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
记者了解到,在行刑衔接、源头治理方面,上海金融监督管理局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对此,陈颖在发布会上进一步介绍说,该局明确辖内保险诈骗案件行刑衔接标准,统一保险诈骗案件定性、诈骗金额认定标准、行政处罚追责期限,对6起重点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全力追赃挽损,并建立“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机制”,向机构发送雇主责任险健康发展措施建议和风险提示函。2024年以来,该局联动公安机关落实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部署,共破获保险诈骗案件39起,涉案金额85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2名,实现对金融犯罪的全链条、全环节打击。
有部分消费者担心,保险公司可能以反欺诈调查为借口拖延理赔,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如何统筹消费者保护与反保险欺诈两者之间的关系?
在发布会上,李有祥表示,保险机构收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赔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处理,没有确凿证据或线索的,不得以涉嫌欺诈为借口拖延理赔、无理拒赔。下一步,将持续推动保险公司改变反欺诈工作过度依靠理赔审核的传统观念,将反欺诈工作融入产品设计、承保、核保、核赔、挽损等各个环节,通过全流程、贯穿式的反欺诈工作提升核保理赔质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次专项打击工作的结束是下一阶段反保险欺诈工作的开始。”李有祥表示,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以《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为基础,指导行业建立健全各项反欺诈长效机制,加强行刑衔接,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具体来说,一方面,持续推动《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落地见效。按照“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要求,进一步统筹资源,构建监督管理部门、保险机构、行业组织、外部单位协同参与、职责定位更加丰富明晰的工作体系。另一方面,将专项打击的经验做法完善固化下来,包括丰富线索来源,建立“数据汇聚—大数据建模—锁定线索”的反欺诈工作路径,推动反欺诈实体组织持续发挥作用等,不断健全保险欺诈风险治理体系。
“当前,保险诈骗犯罪形势依然较为复杂严峻,团伙型、职业化、跨区域重大保险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保险相对人合法权益,个别‘人伤骗保’案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保险领域黑灰产业乱象严重扰乱金融保险市场秩序。”华列兵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坚持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构建常态化打击机制,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突出打击重点,坚持集群、集约、集中打击,突出主动、合力、长效打击,加强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协作配合,深入推动形成保险欺诈综合打击整治工作合力,坚决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