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滕州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建造出资规范和确认目标买卖费用的告诉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11-05 05:27:4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犁地维护和占补平衡,保证重点项目用地需求,规范社会资金出资土地整治项目,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土地整治项目建造出资规范,清晰新增目标买卖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土地整治项目以土地开发收拾复垦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运用项目为主,构成的目标为新增犁地目标、工矿废弃地复垦运用目标,以项目检验入库核定面积和犁地类型为准。
(一)新增犁地目标。由每亩2万-2.6万元的出资规范,调整为:新增犁地为水浇地的,每亩建造出资规范为3.5万元;新增犁地为旱地的,每亩建造出资规范为3万元。
(二)工矿废弃地复垦运用目标。由每亩5万-6万元的出资规范,调整为每亩7万元。
调整后的建造出资规范适用于市财务资金出资的土地整治项目和社会资金出资的土地整治项目。费用超标不补,节余留用。部分施工难度大或存在其他困难的项目,由市政府采纳一事一议的方法确认出资规范。
1.新增犁地目标。批次用地运用目标的,目标买卖费用为每亩5万元,独自选址项目用地运用目标的,目标买卖费用为每亩8.5万元。
2.工矿废弃地复垦运用目标。目标买卖费用为每亩23.5万元(其间新增犁地目标8.5万元/亩、建造用地目标15万元/亩)。
(二)买卖主体。出资方和目标运用方为目标买卖两边,即:批次用地的目标运用方为市政府,目标买卖费用由市财务承当。独自选址项目用地的目标运用方和目标买卖费用的承当方均为项目用地单位。
三、调整后的出资规范和买卖费用,自本告诉下发之日起履行,之前与本告诉不一致的,以本告诉为准。
滕政发〔2018〕21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滕州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建造出资规范和确认目标买卖费用的告诉.pdf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br/
滕政发〔2018〕21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滕州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建造出资规范和确认目标买卖费用的告诉.docx 滕政发〔2018〕21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滕州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建造出资规范和确认目标买卖费用的告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