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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贵港市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8-24 03:00:42

  《贵港市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函〔2020〕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桂自然资函〔2020〕3621号)要求,为加强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贵港市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研究审议相关拟出台的重要政策、管理文件;协调解决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事项,指导并督促有关政策、工作任务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宗委、民政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林业局、金融办、乡村振兴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贵港市税务局、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贵港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农投集团等26个单位组成,市自然资源局为牵头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备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联络员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1名负责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备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全员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全员会议,根据工作要确定召开。全员会议主要总结通报情况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听取年度工作报告,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全员会议能够准确的通过工作需要,要求别的相关单位参加。

  (二)专题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副召集人或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有关成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及时协调解决促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专题会议可要求别的有关部门、地方和专家学者参加。

  (三)联络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各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和有关业务人员参加,研究提出全员会议、专题会议议题,落实全员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沟通协调其他工作事务。

  (四)信息通报制度。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经与会单位同意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各成员单位并呈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牵头单位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材料,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组织审定重大政策、重要管理规定等,指导工程申报,组织并且开展实施情况督查、奖补评价、绩效考评,负责汇总收集与联席会议职责相关的工作动态,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等。

  市自然资源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牵头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管理规定等文件,并组织推动实施;支持和指导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设计和村庄规划编制、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乡村自然资源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充耕地和腾退建设用地指标管理、自然资源有关行政审批等相关职责工作;组织并且开展有关技术培训、专家咨询等服务工作;组织并且开展监测监管、资金奖补等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国家试点申报、整体评估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支持和协调各类项目有机结合,支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配合行业部门编制农村产业布局规划,配合行业部门统筹推进农村电、气、水网、网络、道路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市民政局:支持和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做好相关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推进涉农资金投资和农村智慧农业相关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配合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支持和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招商、农业发展、农业规划以及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地力培肥和后期管护等相关职责工作;支持新增耕地地力补贴,指导新增耕地后期管护;配合做好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有关工作;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审核。

  市商务局:支持和指导农村商贸中小企业相关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支持和指导做好乡村电子商务建设。

  市财政局:统筹自然资源、土地整治类等相关资金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支持和指导出台资金管理等工作文件,开展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农村环境污染类等子项目的建设及相关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指导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持和牵头统筹推进农村风貌提升行动相关子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农房建筑风貌管控;指导做好历史背景和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市水利局:支持和指导水利工程设施、防洪排涝工程、水土保持、农村供水工程等子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支持和指导乡村文化旅游项目建设,支持和指导发展乡村旅游,培育创建文化旅游品牌等工作。

  市林业局:支持和指导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林相改造、湿地保护修复、石漠化治理等子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统筹推进农村绿化美化行动;支持和指导做好有关涉林审核。

  市金融办: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域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库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专项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

  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支持和指导抵押融资、信贷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融资工作。

  贵港银保监分局:引导和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融资需求和保险保障,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立县级联席会议制度,主导县(市、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开展资源潜力调查、合理选择工程区和整治类型、建立县级工程项目储备库、编制实施方案和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立项申报、项目实施、工程验收和后期管理等工作。

  市农投集团:作为三区项目投资主体,与政府签订项目合同;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落实,组织实施;配合政府对项目实施范围的土地进行流转,支付土地租金、补偿金和工作经费;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材料申报立项、设计批复、验收、新增耕地核定和指标确认等;项目建设完成后,负责出具项目财务决算报告报财政部门核准确认;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项目实施后的管护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项目成本和收益分成的清算;负责项目实施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林木砍伐的报备工作。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推动解决分管领域的重大问题,工作中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本单位相关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推进职责范围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三)各县(市、区)可参照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做好本辖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自然资源局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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