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川县2023-2025年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7-29 03:59:41
《宜川县2023-2025年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扎实推进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全面落实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和《关于逐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建议》(陕发〔20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土地整治(占补平衡)工作开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次拟实施占补平衡项目后备资源包括部分低效、退化园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草地,经套核相关规划及初步踏勘,本次计划合作实施规模约10000亩,周期3年。项目亩均投资不低于10000.00元,具体包括施工费亩均5500.00元,乡镇(街道)、村组、村民奖励及后期耕种管护补助每亩3000.00元,项目管理、设计、监理、报备等另外的费用每亩1500.00元,最终以项目设计预算及审计报告为准。
项目由遴选的社会投资方全额投资、全程运作,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项目审批、实施、监管等工作。项目产生的新增耕地与新增产能指标(以下称“两项指标”)归县政府所有,指标交易完成后县政府按照当前县域内补充耕地指标指导价每亩2.3万元、补充耕地新增产能指标(指导价每亩每百公斤0.3万元)总价,“两项指标”总计金额的50%作为项目投资及利润支付给投资方。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项目调查选址、立项、评审、验收、报备入库、指标交易、管护移交等各环节的审批协调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负责项目前期协调、实施外围环境保障以及后期耕种管护工作。
投资方负责项目实施各环节的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评审、验收等)、工程项目施工、管护补偿等全部费用,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施工和补偿管护费用支付,并保证不得形成所有费用拖欠等遗留问题。
一是完成宜川县10000亩占补平衡项目投资和实施工作;二是完成宜川县耕地后备资源清查评价工作;三是负责合作期内(三年)宜川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其他项目形成的粮食产能报备入库技术服务工作;四是对宜川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高质量发展予以支持。
1、遴选项目投资人。由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专题会议精神遴选社会资本投资方作为项目业主,并组织投资方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明确参与的项目实施区域、实施模式、实施详细的细节内容、权利义务、收益分配、风险及违约责任等详细的细节内容。项目履约保证金为300.00万元。
2、项目调查选址。调查的主要对象为低效、退化园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草地等适宜开发的后备资源。调查选址工作原则上以县自然资源局、乡镇(街道)牵头,由投资方进行配合。
3、项目立项。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对项目实施的社会经济综合效益、项目选址及可行性和必要性等做评估论证并出具审查意见。
4、项目实施及验收。由投资方按照项目规划设计负责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项目竣工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初验,通过后申请市自然资源局、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终验和复核。
5、项目管护协议移交。项目验收合格后,县自然资源局及时与所在乡镇(街道)村组签订移交管护协议,并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具体落实项目后期管护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自然资源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项目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效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任务顺利完成。
(三)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引进社会资本实施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的相关体制机制,出台配套制度,规范项目管理技术方面的要求,切实降低项目业主(投资方)投资的各种风险,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