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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m6米乐娱乐    发布时间:2024-07-24 22:49:48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全盘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格外的重视,精心部署,主动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巡视工作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情况反馈会会议精神,并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反馈意见,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为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具体推进举措。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市委巡察办联络,做好反馈意见整改期间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党组带头、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局面。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分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结合工作实际,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整改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对照检查,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带领班子成员照单全收巡察反馈问题,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一是亲自部署整改工作。坚持立行立改,迅速部署,2023年9月19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9月20日上午,王永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向局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规划安排,审议《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王永在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情况反馈会议上的讲话》等文件,并就怎么样才能做好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督促落实整改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王永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先后3次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研究讨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问题逐一过堂的形式,与班子成员及其分管处室进行逐一面对面交流,着重就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目标以及如何抓好问题整改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等方面做面对面指导督促。三是带头领办整改事项。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质效。王永带头认领问题11个,均为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保障粮食安全用力不足、大运河生态保护强化担当不够、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推进缓慢、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快、“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运用“第一种形态”等。采取项目化、清单式工作方法,建立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坚决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定期与分管领导交流沟通问题整改进展,督促分管领导主动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抓好分管处室整改,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每项整改见底到边。

  一是加强督导督促。先后3次分别函告函请宿豫区、泗阳县人民政府、宿城区人民政府、市湖滨新区、洋河新区管委会等部门,按照《宿迁市大运河沿线生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大运河沿线生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大运河宿迁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要求,在滨河生态空间进行正面清单管理,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内,严禁实施不符合产业政策、供地政策、规划和管制要求的建设项目,核心监控区其他区域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省厅领导先后2次带队进行现场督导,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进行现场督导整改,要求属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进整改;2023年5月,市局联合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赴宿豫区、泗阳县开展大运河沿线生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现场督导。二是严格项目国土空间准入。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宿迁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有关要求,2023年11月2日—15日,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大运河保护不力问题完成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公示结束后,已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将公示情况报省整改办。

  一是主动沟通汇报。先后2次主动向省山水工程领导小组汇报沟通项目推进情况,同时对项目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省厅业务处室领导请示汇报,争取省级技术上的支持。积极组织处室人员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关于山水工程建设的政策文件,吃透项目工程管理及资金管理的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并靠前指导湖滨新区开展项目方案编制工作。二是加快具体项目推进。2023年6月,市局安排专人前往湖滨新区管委会,就骆马湖退圩还湖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现场同管委会领导沟通对接,督促湖滨新区加大同淮委对接力度,尽快获得淮委批复。2023年12月市局组织骆马湖退圩还湖项目实施方案市级审查,2024年1月通过省级审查,正在按照审查要求修改完善。2024年2月,湖滨新区再次组织有关部门、属地对修改后的方案进行会商、优化。修改后的方案已向专家组反馈,等待确认签字。同时湖滨新区已就洪评影响评价报告工作上报淮委、省水利厅,并获得回复。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注重提升项目管理上的水准。先后5次利用参加省厅组织的专项工作会议时机,认真学习了解全省项目管理先进地区经验,并就我市遇到的现实问题现场咨询省级领导和行业专家,同时在试点工作管理过程中,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省厅业务处室领导汇报,将学习成果应用于指导宿豫区推进项目管理。二是加大对县区项目工作指导力度。保持每个月通过查看现场、电话微信等形式,指导、督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已完成,并上报省厅审查,省厅回复要求补充村庄规划,正在编制村庄规划,待村庄规划获批后同步提请省厅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持续发力绿化建设,推动规划任务落地。2023年,全市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抓手,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全年完成新造林1.2万亩,建设省级绿美村庄22个,林木覆盖率稳步增长;编排打造乐享园林项目56个,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梳理远期规划重点工程6类44个项目,督促县区做好项目落地推进工作,保证规划总量达标,进一步补强我市城区绿化等定量评价指标。积极对上汇报争取,及时跟进评审进展。先后3次赴北京国家林草局专题汇报我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坚持每周与国家林草局森林城市管理处、省林业局造林处保持电话联系沟通,及时了解评审有关信息,目前国家林草局组织的称号申报书面材料专家评审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后续将持续跟进授牌事宜,争取尽早摘牌。

  进一步严格查处机制,对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采取市局直查,增加社会威慑力,目前我市未出现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023年,全市共查处违法用林案件49件。扎实推进森林督查工作。2023年12月底,完成2023年全年森林督查疑似变化图斑市级审核,形成各地年度森林督查报告并上传至系统。对违法用林主体依法查处,并处毁坏林木价值的三倍罚款或责令违法主体将违法占用林地恢复原状。市局执法支队先后2次组织并且开展2023年三季度和四季度自然资源执法巡查,未发现新增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通过定期巡查,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监管预警水平。

  一是出台文件推动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起草形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全覆盖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并倒排报批计划。结合宿迁实际明确详细规划编制规范要求、单元和街区层次规划内容和成果形式,并通过市局规划业务内审会审查。组织编制《宿迁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指南(试行)》,加快市府新区、湖滨新区详细规划编制,目前市府新区详细规划、老城区详细规划修编,已通过市局规划业务内审会审查。湖滨新区万达片区、奥体片区详细规划已于2023年12月获市政府批复。中心城区340.96平方公里范围内涉及的44个单元已全部形成成果,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二是建立专项规划全流程管理机制。形成《宿迁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以市政府办名义于2023年12月印发;编制形成《宿迁市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以市政府办名义于2024年1月印发。2023年7月已完成宿迁陆集~关庙变电站线路规划审批工作。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设计,于2023年12月完成《宿迁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修编》工作。《规划》统筹考虑高铁东站片区、陆集港片区等城市新增发展区域的地下管线需求,对给水、污水、雨水、再生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做综合规划并预留各类管线路由位置,为未来高铁东站片区、陆集港片区相关管线建设提供规划建设依据。三是积极推动村庄规划。2023年12月,邀请省厅空间规划局人员来宿做《江苏省村庄规划解读》主题讲座,27个乡镇、县区局及8个规划设计院有关人员70余人参加。2023年12月,组织并且开展了村庄规划技术审查交流会,邀请相关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组织高水平规划专家(省土规院、南京市规划设计院、江苏师范大学)对我市村庄规划成果进行把关,提升规划质量。2023年11月—2024年2月,集中赴“三园”试点乡镇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基层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理解,每月开展“三园”试点乡镇规划调研和推进活动。强化村庄规划监督实施管理,完善村庄规划审查制度建设,先后多次召开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及审查会,加强对村庄规划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2024年2月印发《关于做好村镇规划汇交入库的通知》加强我市村庄规划批后管理。村庄规划进度进一步加快,目前全市累计已启动应编行政村村庄规划394个,占计划编制总数的72.2%,已完成审批294个,占比53.8%;进度远超省厅要求2023年完成40%的目标。村庄规划质量逐步提升,沭阳县耿圩镇淮西社区、湖滨新区井头街道九里村村庄规划入选省村庄规划优秀案例汇编;泗洪县界集镇界集居、姬楼村、杜墩村,泗阳县穿城镇小史集村、颜圩村,泗洪县双沟镇汤南居、罗岗居、李庄村,泗洪县朱湖镇新行居等四个村庄规划获得2023年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优秀奖。

  2023年12月印发《关于明确可履行规划方案简易调整程序情形的通知》《关于修改宿迁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因公安、发改、地名办等部门要求,需对项目名称、楼栋号做调整的等七类情形,可履行规划方案简易调整程序,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结合可履行规划方案简易调整程序情形,进一步细化分类与分级审批内容,将申请调整项目需根据调整内容提供属地政府(管委会)意见、调整方案的论证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等有关要求一并纳入,并认真对照文件审查宿迁学院新校区东南校区规划调整项目。逐步优化《宿迁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程》,明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内审会、市区规划方案会审会、市规委会三级审查会议的主要职责、审查权限;严格落实规划业务内审会会议决策制度,对中小学、幼儿园等重点民生项目邀请部分校长(园长)代表联合审查。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11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业务内审会、10次市区规划方案会审会、4次市规委会,审议了近20个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规范了审查审批程序,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需求。对于雪佛兰4S店建智能展厅和预检雨棚及青海湖路小学增建连廊此类项目,严格按照三级会审制度开展审查。

  一是全力推进城市体检和“一张图” 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结合规划实施的重点、难点、明显问题和新的发展要求,制定年度体检工作方案。采用空间分析、差异对比、趋势研判、社会调查等方法,对城市发展现状及规划实施效果做多元化的分析和评价,形成评估报告。完成“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数智自然建设需求调研,并结合南京、常德及浙江等地做法,形成数智自然调研报告,起草形成《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收集资料、数据及意见建议并做好系统功能优化。在系统建设中,数据处理软件一律采用国产化应用软件,同时做好数据保密工作。二是形成联合机制。2023年12月制定并印发《宿迁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联动工作方案》,定期将审批方案及工程许可情况抄送市城管局,文件制定以来共抄送5批次12项规划方案及64项工程许可信息。主动对接建筑设计企业,对照《关于逐步加强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批后监管工作,督促建筑设计企业按图施工,有很大成效避免违规建设等行为。三是进一步推进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月完成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月出台《关于逐步加强市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建立验线告知制度、三方联系制度、台账制度,逐步加强规划验线工作。根据建筑设计企业申请,2023年审批的84个市政交通项目,开工建设的60个项目已全部开展规划验线工作,其余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已发放验线告知单,要求在项目建设前履行验线.关于规划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地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对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财政局,

  实施监督系统纳入局“数智自然”系统统一建设,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对标部、省有关要求开展系统建设,系统整合集成规划编管所需的各类空间数据,形成涵盖现状、规划、管理、社会经济4大类、35中类、76小类的空间数据库,共计628个空间和非空间专题服务。二是快速推进总体城市设计项目编制。会同《宿迁市总体城市设计暨宿迁市城市设计导则》项目组逐步加强设计的具体方案与《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设计(2021—2035年)》的衔接,《宿迁市总体城市设计》和《宿迁市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已形成成果,近期将提请市规委会审议。加快重点片区城市设计编制报审,将《宿迁市中心城区重点片区重要节点风貌管控及城市设计指引》项目纳入2024年中心城市规划编制与研究计划,黄河故道公园东侧片区城市设计已于2023年11月通过市局规划业务内审会审查。三是加大规划前瞻性研究。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资源,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切实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及水平。强化规划项目立项研究与统筹。按照“整体设计,突出重点”“先急后缓,民生优先”“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的原则,牵头组织并且开展《2024年中心城市规划编制与研究计划》编排,加强规划项目立项研究,排定了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课题研究等三大类35个项目,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规划项目的管理,提升了规划研究工作的系统性与科学性。目前,《2024年中心城市规划编制与研究计划》已于2024年1月通过市规委会审议,并于2024年1月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加快项目推进。先后3次对2020年以来还没完成的5个规划编制项目进展进行调度,先后4次召开规划业务内审会对5个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审核检查核实。10.关于用地保障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一是完善工作机制。

  优化完善“日报告、周更新、月计划、季专报”全生命周期、立体综合式保障机制,先后完成刊发资规专报4期,梳理资规重点工作和新规新政。持续完善挂图作战、限时交办、督查通报运行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提醒、督办、通报

  。出台《关于逐步优化建设用地审查会审制度的通知》,调整收件清单、优化审批方法,持续提升审批效能。2023年,全市重大产业项目354个,用地已全部保障到位。二是做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主动对接属地,统筹宿豫区高铁东站站前广场及综合客运枢纽、高铁东站片区市政配套等项目用地保障方案。采取关键流程节点不定期会办,及时督办项目进度,做好项目资源要素保障相关工作,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推进。高铁东站片区详细规划已于2023年11月通过市规委会审查、2024年12月获批。三是靠前服务保障。根据市发改委重点项目清单、市工信局产业链涉企问题清单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工作,主动与发改、工信加强联动,建立快捷、高效多元协同机制,形成闭环工作机制和责任链条,系统性服务我市重大产业和重点产业链发展。联合市重点项目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赴各县区开展特大重点项目督导调研,排查项目能评、环评、用地等方面的问题。梳理形成全市重点项目“紧急”“难点”“常规”清单,按用地计划稳步推进。2023年,全市重大产业项目354个,用地已全部保障到位。四是开展工业公司用地调查工作。2023年5月至9月,全市共调查了工业公司9101家,用地8311宗。2023年7月份在市区实地调研了602宗工业用地716家工业公司的节约集约用地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还调查了全市3488家主导产业企业用地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在调查的基础上,2023年9月,形成《全市工业公司用地情况调查报告》。11.关于临时用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4宗35亩储备地块完成收回工作。按照

  10月,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4宗地块现场查勘并了解详细情况。对4宗地块临时建筑逐一联系建设方或街道办,提出了临时建筑在1个月内拆完的要求。通过督促、沟通、协调、交办督办,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拆除整改。2023年11月上旬,经现场察看,4宗地块临时建筑全部拆除到位并恢复原状。二是两宗临时用地及时整改到位。一宗临时用地已开展临时用地范围内征收工作,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已组卷报批。另一宗临时用地已发函至属地,建筑设计企业已退出临时用地。三是严格规范临时用地管理。严格落实部、省、市关于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常态化开展临时用地及批后监管工作。对于临时用地申请严格把关,合乎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及时上传部系统;对于到期的临时用地项目,及时发函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及属地落实相关复垦责任。12.关于土地整治项目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完成5个项目的整改。

  针对巡察发现的5个项目问题全部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到位。二是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检查。

  在2023年9月—10月,由市局组织对全市在建及验收时间在5年内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形成了检查报告,并上报省厅。13.关于对资源节约集约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不断加大要素保障和供地调节,做到

  有效提升GDP发展水平,2023年度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为39.13公顷/亿元,较2022年下降8.51%,超过2022年度、2021年度的降速。二是坚持以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为手段,促进存量建设用地减量化,实现增减挂钩复垦新增农用地1.29万亩,突出考核指标引领作用,将“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纳入市考指标,以市考促省考,持续督促各县(区)大大降低建设用地总量,不断促进指标向好发展。三是强化节约集约意识,构建市县(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共治格局,合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形成《我市工业用地效益提升但仍有多方面短板亟待逐步加强节约集约利用》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大力推进“双信地”“定制地”“标准地”等新增工业用地供给方式转变,狠抓关键环节把控,严把土地供应入口关、出口关,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同时加大存量供给,已完成批而未供处置2.18万亩,闲置土地处置2970亩,低效用地再开发1.4万亩,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处置任务,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提升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能。14.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监管处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积极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023年省厅下达批而未供处置任务

  1.72万亩。已处置完成2.18万亩,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处置任务。在达成目标的基础上,牵头草拟了《全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电发〔2023

  〕6号),常态化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二是合理用地计划分配。坚持“市级统筹、差别管理、择优支持”的原则,将与“增存、增违”相挂钩,制定了合理用地计划分配方案。印发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逐步优化建设用地审查会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用地审批管理。2023年完成233个批次3.78万亩的用地审查,保障了列省列市重点项目,从源头上杜绝批而未供土地的产生。三是有序推进闲置土地处置。92宗2116.6亩闲置土地整改已完成整改47宗1096.49亩,并在持续推进整改中。宿豫区19宗876亩闲置土地目前已处置8宗238.5218亩,剩余11宗已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加快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处置。15.关于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增存比1:1工作要求。

  45.95%,增存比达到1.17:1,2024年以来已完成存量建设用地供应2500亩。进一步发挥了存量资源利用效能。牵头草拟了《宿迁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产业园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两年行动方案》,正在组织征求各县区、市有关部门意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建议》,积极会同各县区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会加强《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监督履行,着力提高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地均税收等指标。自巡察整改以来,全市新上工业项目容积率均达到1.0以上、建筑密度均达到50%以上、投资强度均超过330万元/亩。16.关于“四化”

  同步集成改革少数项目发力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大推广力度。争取将“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列为市考核办下达

  2023年度“四化”任务“工业用地供应模式改革”中的一项任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建议》(宿政办发〔2021〕68号)规定,指导各县区开展混合产业用地供给。2023年已成功供应2宗244.2亩混合产业用地。二是扎实推进整改。草拟了《宿迁市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促进产业园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两年行动方案》,明确低效用地再开发既定目标完成率100%。至2025年底,产业园区用地中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完成率达100%,组织征求各县区、市有关部门意见。2023年已完成1.4万亩低效用地再开发,超额完成目标任务。17.关于“四化

  ”同步集成改革部分项目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一是加速推进用地指标组合流转试点工作。积极开展用地指标组合流转试点

  实地调研分析,督促指导泗洪县上报《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域流转方案》并于2023年8月获省厅批复。形成《宿迁市“四化”同步集成改革背景下市域内土地指标组合流转路径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四季度组织泗洪县和市经开区形成指标交易试点。二是高质量完成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主数据库及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试点工作机制,多次召开省市县联动推进会议、工作推进例会。试点建设期间,部调查监测司和省厅领导多次到宿迁指导推动,工作经验被省自然资源厅发文在全省推广。2023年10月下旬完成系统各项功能建设和测试,11月召开试运行培训会议并在全市资规系统上线运行,完成试点建设任务。试点系统上线运行以来,先后组织1次全局培训、10余次业务部门培训以及10余次点对点辅导,组织市区各分局、市局近20个业务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交流座谈。目前,该系统在全市资规部门运行良好。三是扎实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2023年5月,市局印发《关于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布置试点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明确到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推进生态产品调查监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专项规划两项工作均达到进度要求。按照《关于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督促各项任务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局统一指导下,各县区结合自己特点取得了《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宿迁市三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推动生态文旅价值实现》等多个案例,其中,“探索生态产品收储创新,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被省厅列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第一批典型案例并报部。在11月召开的全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总结会上,我市工作经验被推荐。2023年11月,《中国自然资源报》头版刊登宿迁市三台山森林公园衲田花海,聚焦三台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推动生态文旅价值实现。四是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先后5次利用参加省厅组织的专项工作会议时机,认真学习了解全省项目管理先进地区经验,并就我市遇到的现实问题现场咨询省级领导和行业专家,同时在试点工作管理过程中,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省厅业务处室领导汇报,将学习成果应用于指导县区推进项目管理。坚持每月通过查看现场、电话微信等形式,指导、督促四化建设涉及的新庄、穿城、新袁等全域项目建设,目前该三个项目均通过省厅批复,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工程量均完成50%及以上,进展顺利。18.关于“四化”

  同步集成改革部分项目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一是工业用地供应模式改革项目严格按规范实施。不定期通过市区官网发布采取“

  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模式供应工业用地情况。市局2023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大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的通知》(宿自然资规发〔2023〕140号),对“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供应工业用地提出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并要求各县区严格执行。2023年度已通过“标准地+双信地”模式出让40宗2933亩,宗数较去年增长90%;“定制地”实现突破,宿豫区挂牌1宗19.83亩(江苏龙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交的2023宿豫H2地块)。二是规划师下乡取得实效。2023年4月起,结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指南编制、“三园”试点等工作调研,赴乡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搭建工作站与政府之间沟通平台,指导工作站开展工作,使规划师工作站与乡镇政府之间联系更加紧密。开展陪伴式、基地化服务高规格、高质量活动,2023年4月开展“微景观创作设计”竞赛、9月开展“科创江苏、共绘苏乡”等规划师下乡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广大规划师等专业人才帮助基层推动规划落地实施,提升乡村规划管理上的水准,增加工作站影响力。逐步加强规划服务,参与镇村建设,实现项目选址布局、划定用地边界、开展方案设计、规划落实等多环节工作衔接,帮助基层将“规划蓝图”一步步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建成效果,宿城区龙河镇桥庄新型农村社区获评第十二批次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19.关于惠企利民政策落实有温差问题的整改一是常态化联系服务重点企业。

  针对重点产业链企业未来的发展用地问题,主动对接企业、走访企业,了解用地需求,做好政策宣传;梳理重点产业链项目问题清单,对堵点难点问题进行交办会办;并统筹安排空间、用地指标,最大化保障企业落地,并积极指导各县区做好供地工作,解决供地难问题,逐步扭转基层“项目用地难”等固有观念。2023年度,涉及我局的8个产业链涉企问题清单均已提出解决路径。

  二是高质量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高标准厂房分层分幢登记应用不广泛”整改有序落实。积极贯彻落实高标准厂房分幢分层登记相关政策,对于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采取提前介入、跟踪帮办等措施,全力保障企业分幢分层登记需求。2022年9月1日,依据某激光智造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为该企业8幢厂房顺利办理了分幢分层登记。为进一步满足企业分幢分层登记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与上级部门进行汇报请示,争取放大政策效应。在2022年出台《工业公司高标准厂房不动产登记细则(试行)》文件政策基础上,明确将分幢分层登记的适合使用的范围扩大到普通厂房,形成了普惠性的助企纾困政策,全面满足了各类工业公司分幢分层登记需求。通过开展送政策上门等多种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先后在《中国自然资源报》、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分幢分层登记政策进行宣传,并在登记窗口放置分幢分层登记办理指南,在业务办理前进行推介,同时,于2023年10月至12月多次前往工业公司,上门开展分幢分层登记政策推介。厂房分幢分层登记大范围的应用。各类工业公司存在分幢分层登记需求的,全部按照分幢分层进行登记。截至2024年2月底,宿迁某食品公司、江苏某股份公司、宿迁某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等企业顺利办理了分幢分层登记,取得了356本分层分幢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抵押融资6601.48万元。二手房资金监管平台建设不快问题有效进展。我市二手房资金监管平台由住建部门牵头建设。2023年10月,我局牵头会同法院、住建、金融监督管理、公积金等部门联合下发《全面实施不动产“带押过户”实施方案》,明确住建部门负责加快二手房资金监管平台建设。主动对接住建部门,全力支持二手房资金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2023年12月,与住建部门共同完成二手房资金监管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平台技术对接。截至2024年2月底,二手房资金监管平台目前已在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民丰银行等银行进行试运行。“跨行‘带押过户’推进较慢”得到一定效果改善。制定跨行“带押过户”登记流程。2023年9月,我局组织召开不动产“带押过户”座谈推进会,推动跨行“带押过户”推进较慢问题整改。会同银行签署了《不动产“带押过户”备忘录》,制定了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流程,形成了跨行“带押过户”具体操作路径,完善制订了相关业务流程、监管协议模板等。明确跨行“带押过户”推进工作相关职责,2023年10月,会同法院、住建、金融监督管理、公积金等部门联合下发《全面实施不动产“带押过户”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巩固跨行“带押过户”整改成果。截至2024年2月底,全市已办理“带押过户”2238笔,其中跨行“带押过户”163笔,为交易双方节省提前还贷资金19.64亿元。20.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不快问题的整改在部、省、市均出台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有关文件的基础上,逐步提升精准化收集、根源式化解、常态化防范、系统化治理水平,用足用活政策,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针对存在的未批先建手续不全、影响开发、违规交付整改困难和涉法涉诉项目停滞等问题,会同属地政府、市住建、税务、法院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集中化解了一批成因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截至

  2024年2月底,全市梳理的44个“难”问题小区中,已经建成且通过验收的32

  个项目和经开区绿地空间站问题中芳苑、蕊苑项目已全部,解决了13480户群众“难”问题。剩余12个问题小区因存在查封、尚未建成或未完成竣工验收等原因,暂不具备为群众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持续与属地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与各县区联动、加强政策解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政策更好地落地与实施。待项目具备条件后,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上门、免费EMS邮寄证书等服务,及时快捷为群众办理产权证。21.关于信访矛盾化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信访化解率明显提升,领导接访下访有序推进。

  3件不属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我局职能内信访件化解率达100%;2023年上半年来信来访98件,已化解95件,剩余3件不属自然资源和规划职能,我局职能内信访件化解率达100%。扎实做好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信访包案工作的通知》,2023年上半年局领导接访下访1次,下半年局领导开展接访下访5次。信访量呈显而易见地下降趋势。市局印发《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攻坚行动(2023—2025年)工作方案》,进一步压降越级总量,格外的重视初信初访,加强源头管控。2023年下半年全市系统受理网上信访5585件,环比下降40.3%;2023年下半年越级赴省厅13批16人次,环比批次下降40.9%、人次下降48.3%;2024年1—3月信访情况。赴省厅5批6人次,同比批次下降64.3%、人次下降72.7%;来信来访29件,同比下降21.6%;网上信访1467件,同比下降20.1%。开展综合执法检查。通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耕地卫片监督专项检查、季度综合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全市各县区耕地保护工作做监督,对新增违法问题严重的地区,及时提请市政府进行警示约谈,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依法依规保护自然资源意识。2023年9月,市领导到沭阳县召开沭阳县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会现场督办,要求沭阳县务必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下定决心、拿出过硬举措推动整改工作。2024年3月,市政府对整改速度慢的沭阳、经开、洋河三家开展约谈,督促提升违法用地管理上的水准。22.关于执法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扎实开展实地检查。

  按季度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巡查,发现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全面实施“动土必到场”制度,基层所加强日常巡查,对辖区内所有“动土

  ”行为,都要及时有效地发现、立刻到场。层层压实执法责任。落实好《2023年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县区要做好自然资源全要素监管,落实好对全市耕地、矿产、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林草种子等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对2023年四季度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进行交办,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严肃查处各类案件。选择重大、典型违法违规用地案件,采取市局直办、交办、挂牌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处。通过2023年四季度巡查,筛选宿豫区康复中心临时用地违法用地案件由市局进行直查;2023年,市局(含分局)立案查处案件105件,其中土地类案件54件,林业类案件49件,野生动物类案件2件。23.关于执法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强化“三资”执法联动。

  严格落实与检察、公安、城管出台的《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执法联动机制工作办法》《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执法机制工作办法》。2023年,全市开展“检资联动”14次,检察院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的

  8个乡镇(街道)发出《检察意见书》11件;开展“警资联动”20余次,移送公安犯罪线起,督促整改耕地挖塘养鱼问题6起,恢复耕种170余亩;开展“城资联动”80余次,核查违建和违法用地线起,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43起,消除违法用地状态5起。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部门衔接,推进属地政府(管委会)落实“裁执分离”强制执行,对巡察点到的四个项目跟踪督促相关县区消除违法状态。目前,四个项目已全部整改到位。压实属地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宿迁市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纪要》《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纪要(二)》要求,及时向县区政府移送法院行政裁定书和行政处罚案件材料,督促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违法违规用地整改的主体责任。2023年9月1日以来,我局向区政府(管委会)移送法院行政裁定书及相关材料14份。24.关于测绘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针对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根据宿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的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宿迁市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国家开展测绘企业资质改革后,根据要求,将丙、丁级资质统一于2021

  年12月31日统一作废,我市原有43家资质为丙、丁级的测绘地理信息企业,重新申报为乙级资质单位,

  2022年出现了申报换证相对集中的现象,资质办理工作陡增为20家/年左右。2023年,我局严格测绘企业资质申报要求,共审批9家。加大监管检查力度。2023年9月起,分批次完成了共9家测绘企业(总数的20%)的“双随机”检查,当场反馈问题并责令整改,强化了双随机检查力度。在此基础上,强化对测绘成果备案管理系统软件平台的数据申报的管理和研判分析,2023年9月对所有测绘备案项目进行了排查审核。25.关于“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会议记录管理。采取专册记录、专人保管、专柜存放的措施,明确专人进行党组会议记录,并将每本记录本按年度进行编号整理,购置保险柜进行专项保管。在此基础上,

  建立健全党组记录本保管、交接、借阅等制度,确保记录本使用安全。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督查各处室单位认真学习履行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规则上报议题。结合五年发展规划,开展中期分析、研判和评估;每年初对全局发展形势、有一定的问题、重点任务等进行研究。办公室做好议题编排和把关,及时提醒相关处室单位应上会而未上会的议题,提高党组会议质量。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3年9月份以来,我局严格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对单次10万元以上支出、资产报废处置等事项共研究4次6个项目。加强自收自支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于2024年2月4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议征勘中心2024年度预算。26.关于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强化任务分解落实。对2020年以来全市高质量综合考核中有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标有被扣分的事项逐一进行了排查,分析了问题原因,明确了改进方法。

  加强党性修养锻炼。通过政治领廉、警示明廉、整治铸廉、教育润廉、家书倡廉、阵地

  育廉等方法,不断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牢记职责。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坚持每年开展2次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一岗双责”专题推进会,深入研究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制定完善内控制度。在制定《内控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新制定《卫片工作手册》等各类制度文件12项,进一步细化内控管理。2023年考核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标排名较2022年上升了33个位次。27.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组织机关各处室认真学习财经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

  加强项目立项审核,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杜绝行政管理事项委托第三方实施。加强项目立项必要性审核,

  开展项目绩效评价,2023年5月份共对5个项目和11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工作。加强第三方全程跟踪管理,强化成果验收,对照经济合同约定内容,逐项核验任务完成情况,把项目验收作为项目资金支付的必要要件。2024年3月5日,我局印发《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工作导则》,明确项目由法规处牵头验收后再付款。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全面客观评价项目实施绩效,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9.关于大额转储资金未履行手续问题的整改2023年10月,在市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就“大额转储资金未履行手续

  ”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及时进行了领导签批手续的完善,同时要求在财务管理上,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行好领导签批手续。2023年12

  月市土地储备中心下发了《关于逐步加强中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的日常复核和年度审计制度。文件要求,市土地储备中心财务处每月按要求对会计凭证上的手续审批情况进一步核查,确保手续完备。市土地储备中心各项财务报批手续都严格按照审批机制执行并长时间坚持。30.部分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不够规范,过程性监管需要加强问题的整改。2023年5月,出台

  《关于项目采购实行内部会审的通知》,逐步加强采购文件审核,规范招标文件内容,防范廉政风险。成立采购会审小组,加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审办法、招标方式、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合同公示等内容审核,提高采购工作规范化水平,自文件出台以后共会审

  项目招标文件60个。2023年11月出台《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实行项目采购集中统一实施,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成立采购中心,统一负责我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项目采购工作。自文件出台以来,采购中心统一负责采购项目25个。实现项目需求与采购承办单位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采购行为,避免廉政风险。2023年11月,我局制定《项目采购代理服务商管理办法》,明确代理服务商抽取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行为,加强代理服务商的跟踪管理。2023年12月,公开采购选取3家代理服务商作为我局项目采购合作伙伴,采用随机方式选取具体项目采购代理服务商,促进采购代理市场公开公平。31.关于巡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问题的整改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要求对结合本轮巡察整改情况做“回头看”,全面查找当前还存在的不足,该改的改,该立的立。据相关处室加强会商和研判,3

  次召集问题涉及的各处室、分局主要领导召开会议,对照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并填报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情况统计表》。从汇总情况看,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并且无新发生的情形。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向各县(区)局和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下发《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书》,建立和完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党组成员和科级干部

  “五项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项治理等活动,压紧压实各级各类人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办法》。开展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招投标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测绘技术单位开展规划验线技术工作;加强服务对接,通过告知单等形式提前告知验线要求,督促建筑设计企业及时申请规划验线,建立与建筑设计企业、验线测绘技术单位的三方联系机制,慢慢地增加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工作。通过整改,目前已常态化开展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关于收储地块征收遗留问题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自巡察整改以来,已完成二招及周边(棚改)、马陵河西侧(棚改)、原师范附小(棚改)、新苑小区(棚改)、宿迁学院周边、高铁站南侧二期及两河片区康堡7宗地块22户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其中5宗地块已形成净地。

  积极推进新一轮林保规划编制。2024年1月印发《关于转发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林地保有量指标的通知的通知》,将指标细化至各功能区,并要求各地形成工期细化表。市局分管局长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县区切实强化林保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融合,提高规划科学性、合理性。目前,各县区

  、底图制作。认真组织并且开展造林核查。及时部署开展全市2023年造林核查工作,掌握各地绿化造林实绩,2023年8月完成市县核查,并正式行文申请省林业局验收我市造林实绩,2023年10月,省林业局赴我市开展营造林核查,认定全市共完成造林1.2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1.1万亩工作任务。科学指导2024年国土绿化。根据《全省2024年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下达我市的任务,2024年1月,印发《2024年全市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文件全面落实科学绿化意见精神,明确了绿美村庄、生态廊道、农田林网和森林质量提升四大重点工程,将全市1.1万亩新造林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部署各地深入挖潜增绿、打造绿化精品,着力增强森林ECO功能,推动全市国土绿化高水平发展跨上新台阶。三、下一步工作打算通过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局党组逐渐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干部职员思想上深受警示警醒,全局上下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精神,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落实。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领全局干部职员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积极作为、精准施策,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多维度激发干事创业活力。

  。坚持整改标准不变、措施力度不减,持续加压,持续深化任务落实,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任务,要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要求,继续抓好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

  “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整改过的问题反弹回潮;针对还没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加强分析研究,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工作进度,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时间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规范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着力在加强教育、严格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上下功夫,把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完善耕地保护、执法监管、详细规划、资金使用等规章制度,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日常监管,提升工作质效,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水平发展再上新台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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